2026 年 11 月 3 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 " 利用宣传课件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被监管部门做出 "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罚款;对刘晓明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罚款 " 的处罚决定。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 " 未按规定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业务宣传资料不合规 ",被监管部门做出 " 对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 14 万元罚款;对王玉玲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罚款 " 的处罚决定。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 " 未按规定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被监管部门做出 "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罚款 14 万元;对鲁丽艳给予警告并处 2 万元罚款 " 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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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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