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第一中学实验初级中学、长安区第二初级中学、长安区郭杜街道香积寺逸夫初级中学、长安区职教中心、长安区第二中学是区教育局所属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 60 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安区第一中学实验初级中学 教师 16 名
长安区第二初级中学 教师 25 名
长安区郭杜街道香积寺逸夫初级中学 教师 6 名
长安区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 教师 3 名
长安区第二中学 教师 10 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年龄为 35 周岁以下(1989 年 8 月 15 日及以后出生)。
4.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公办中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长安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14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自行下载并打印《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公办中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 2025 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③ - ④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其他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或面试的凭证,请妥善保存)。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考核
1.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报名人数采取 " 面试 " 或 " 笔试 + 面试 " 的形式)。
2. 方式:面试考核采取无学生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 20 分钟,讲课时间 10 分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讲课技巧、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发挥、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3. 要求: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每组担任考核工作的评委不少于 3 人。考核满分为 100 分,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安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 5 天。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核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后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长安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所有。
(四)咨询电话:85284505
(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5:00-18:00)
来源 / 长安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