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2 日,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披露人事变动公告。公告显示,按照公司原有公司章程,该公司不设置经理岗位。根据修订后的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经理职务。经董事会决议,聘任陆丽萍担任公司总经理。
简历信息显示,陆丽萍出生于 1985 年 6 月,研究生学历。其过往任职经历包括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综合科科员、财务科科员,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纪工委职员,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同时担任苏州狮山商务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告提及,陆丽萍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严重失信行为。截至公告出具日,本次人事调整已履行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公司表示,本次增设总经理属于企业内部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调整之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有限公司设立于 1997 年 3 月 28 日,曾用名苏州新区枫桥工业园,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为 13.2 亿元,为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园区开发运营、安置房建设主体,主营项目开发、房屋租售、建材销售等业务,存续债券包含 24 枫桥 01、24 枫桥 03、21 枫桥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