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0 月 19 日,岑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 " 违法违规开展票据业务 ",被监管部门做出 " 罚款 30 万元 " 的处罚决定。时任岑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易湘平、时任岑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罗兴成因 " 违法违规开展票据业务 ",被监管部门做出 " 警告 " 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2 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3 号、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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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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