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13 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重大事项及相关进展,涉及 H16 富力 4、H16 富力 5、H16 富力 6、H18 富力 8、H18 富力 1、H19 富力 2 共 6 只存续公司债券。
诉讼方面,某企业管理公司作为原告,与重庆富力瑜璟房地产、广州富力地产、贵阳富力地产、广州市贵丽实业等共同被告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公司此前已多次披露该案进展。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5)津 03 执 935 号。
按限制消费令,广州市贵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伟祥)、贵阳富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果)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九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公告称,广州市贵丽实业为公司存续期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项目公司之一,相关增信措施尚未出现因该诉讼被限制高消费或被查封、扣押、冻结,也未出现价值大幅下降情形,上述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债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方面,公司新增一条信息。被执行人为广州富力地产,执行法院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5)粤 0106 民初 11692 号,立案时间 2026 年 2 月 5 日,案号(2026)粤 0106 执 5126 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共 60958.1 元,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发布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
公告提示,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仍在与相关机构沟通,争取达成妥善解决方案,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