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特约研究员李歆曈、韩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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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特约研究员李歆曈、韩迅
编辑 | 韩迅
近日,*ST 岭南(002717.SZ ) 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健波、尹洪卫、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ST 岭南重大诉讼、仲裁未及时披露。截至 2024 年 3 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0%,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未予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ST 岭南时任董秘张平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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