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范辉
8 月 27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天津分局原副局长陈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兵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天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 月 20 日,陈兵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陈兵在工商银行工作多年,曾任工行青岛开发区支行行长、青岛市分行行长助理、青岛市分行副行长、山东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陈兵曾以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的身份多次参加公开活动。
2023 年 7 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因利用本行信贷资金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发放贷款偿还欠息掩盖资产质量、业务存续期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或理财资金被挪用,被处罚款 110 万元。
陈兵本人因对青岛市分行利用本行信贷资金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发放贷款偿还欠息掩盖资产质量一案承担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 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