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财联社 8 月 20 日电,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起施行。为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提出实施以下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一是实施 " 以旧换新 " 购房贷款补贴。在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居民家庭在本市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 1 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可向购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补贴。补贴金额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总额的 1% 计算,单套住房最高补贴 5 万元;补贴总金额 2 亿元,用完即止。二是优化 " 以旧换新 " 补贴。优化 2024 年 5 月 " 沪九条 " 出台的 " 以旧换新 " 补贴政策,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居民家庭在本市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 1 年内出售本市外环内二手住房的,可向购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补贴 3 万元。同时符合上述购房贷款补贴适用范围,且出售二手住房位于本市外环内的居民家庭,可叠加享受两项购房补贴(最高补贴 8 万元)。
财联社-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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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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