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2026 年 7 月,安徽亳州的郭女士向大象新闻记者反映,其名下一张商业银行个人账户自 2016 年起出现大量陌生资金往来,累计流水高达千万元,而她对此毫不知情。自 2025 年 4 月发现异常至今,郭女士多次与涉事银行沟通交涉,始终未获得明确解释,事件背后更牵出一笔非本人签署的贷款合同,疑团重重。

郭女士介绍,自己在安徽经营多家饮品店,涉事账户就是其中一家店专用的收款账户。每天的交易几百单,多是客户买饮品的入账,都在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由于这些大额资金进账快,出账也快,加上饮品店产生的交易信息太多,自己也疏于管理,一直没有发现其中的异常。

郭女士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
在与银行交涉的过程中,她意外发现了一本自己在 2015 年 6 月 5 日与该银行 " 签订 " 的贷款合同,金额为 30 万,已经结清。郭女士说,签字处的笔迹明显不是本人所写,自己也从未收到过相应款项。为核实真伪,郭女士向当地鉴定机构申请笔迹鉴定,却被告知需提供合同原件;当她向银行索要原件时,又被告知档案原件不得带出,笔迹鉴定就此陷入僵局。

笔迹对比
银行一系列操作让郭女士感到不安。郭女士介绍,自己的前夫一直在该银行工作,涉事账户曾由其代管,但前夫已经明确否认这些不明的流水和贷款与他有关。目前,郭女士的前夫已经在微信中将郭女士拉黑。
事发一年多来,银行工作人员虽多次与她接触,却始终未对异常流水作出合理解释,也未提供交易对手的身份信息及资金背景。" 钱从我的账户走,我却连钱从哪来、是什么钱、最后去了哪都不能知道。" 郭女士无奈表示,银行方面曾告知她 " 可以去起诉 ",但账户明细仅显示交易对手姓名,无任何身份信息,她连起诉对象都无法确定。
郭女士曾将相关材料举报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亳州监管分局,后续收到回复称,经调查无法认定其举报的 " 贷款合同由他人冒签 "、" 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贷款 "、" 账户资金流向不明 " 等问题。郭女士解释说:" 由于每次放贷、还款,银行都发送消息给我,默认我是认可的;一些贷款因为有我的签字也无法判定银行违规。我也有问题,就是疏于账户的管理,这个我认。"

郭女士很担心这件事会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 如果对方我不认识,没有任何交易背景,给我打了很多钱,在法律上我属于非法得利;另外这些资金这么巨大,如果牵扯到银行内部刷流水、套用贷款等问题,我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我现在需要核实清楚我的个人资金有没有受到损害,我想让银行梳理出这些无关流水,保证我的资金安全。" 然而事发一年多,郭女士只是被银行告知相关人员已经被处分,但是具体信息不便公开。
7 月 15 日上午,记者联系银行的合规部,得到回复是 " 我们不负责处理这件事 "。在记者追问下,对方回复 " 郭女士所言不实。" 遂挂掉电话。后续银行方面表示可按流程发公函至该行总部,银行会按程序做好采访接待。但记者询问其总部传真,截至发稿时,对方没有回复。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说,郭女士和银行之间实际上存在一个服务合同法律关系,郭女士享有知情权,包括账上金额多少,资金如何出入,资金流向何方等等。银行不提供相应的信息就是违规行为,郭女士可以向金融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金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案查处,如果发现有犯罪行为的话,可以移交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理。如果向金融行政主管部门的投诉没有得到回应的话,也可以向当地的监察委员会进一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