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5 日 6 时 21 分,在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大隐出口附近,一辆黑色 SUV 在超车道内缓慢减速并最终停下。车内驾驶员未下车也未报警。因事发路段车速较快,后方多车紧急避让,险些造成追尾事故。 交警即将抵达现场时,该车突然驶离,随后被高速交警查获。经查,驾驶员黄某于当日凌晨 3 时许从丽水出发前往六横,因担心轮渡排队且休息不足,途中曾在绍兴下高速短暂休息,之后重新上路并启用辅助驾驶功能。行驶过程中,黄某在驾驶座上睡着,导致辅助驾驶系统因长时间未检测到驾驶员操作而自动退出,车辆随即停在超车道内。 黄某醒来后立即驾车离开。最终,其因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被处以罚款 200 元、记 9 分,另因疲劳驾驶被罚款 200 元。 相关部门提醒,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驾驶员始终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盲目依赖辅助驾驶功能引发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网通社汽车频道
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