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偷税案件。经查," 探店 " 网红白冰在 2021 年至 2024 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 911.18 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891.24 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设立空壳 " 个体户 "
揭秘白冰偷税案件细节
总台央视记者李厦:白冰,短视频博主,在某网络视频平台粉丝量超 4000 万,是美食探店类的头部网红。然而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发现,白冰在网络平台的变现方式主要是广告合作,且佣金不菲,但白冰自 2021 年以来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长期偏低,稽查人员随即对白冰的关联企业展开全面梳理。这不查不知道——由白冰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竟然多达十余家。其中,一户注册在重庆的个体工商户显得格外可疑。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三处 武珊珊:我们发现白冰在重庆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长期进行大额申报经营收入,工商信息中却无参保人员,也就是说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人员。因此我们就高度怀疑,这个个体户可能并没有实际经营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三处处长 李明磊:经核查,白冰拍摄的短视频主要由其个人完成,并借助个人形象、流量等进行推广,所取得的收入应属于个人劳务收入。因此,我们推断白冰将个人收入转换成个体工商户收入,通过虚列成本费用、享受税收优惠等方式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三处 武珊珊:我们发现,白冰为少缴个税,先通过关联公司将资金汇给山东的人力资源公司,然后通过多层流转,最终资金回到白冰以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即利用 " 私户 " 收款,相关收入并未进行申报纳税。这是典型的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三处处长 李明磊: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个人消费,不得作为公司成本在税前扣除。这部分列支的个人消费应视同公司对个人的红利分配,但白冰未就此部分收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稽查人员对白冰进行了约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白冰承认了其通过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通过公司虚假列支取得收入等事实。同时,还主动承认了其通过虚假申报二手房价格少缴契税、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消费等问题。

经查明,白冰在 2021 年至 2024 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 911.18 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对白冰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891.24 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