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此举旨在发挥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作用,延伸基层回收触角,推动锂电池规范回收与科学利用。
通知部署多项举措,包括发挥三级回收体系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布局分拣中心和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售后网点对接开展 " 换新 + 回收 " 业务等,以促进回收利用工作高效开展。
目前,全国已建成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 5000 余个,覆盖约 60% 县级行政区域,重点销售省份基本全覆盖。两部门还要求建立对接机制,加强沟通会商,健全信息共享,及时解决工作问题,推进体系建设。

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省、安徽省、江苏省电池回收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分别拥有超 1.7 万余家、1.4 万余家和 1.4 万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