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一民办中学的教师反映,离职后迟迟拿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小赵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去年通过校招与电白区杨梅中学签订入职协议,约定今年 9 月到校担任高一历史老师。然而 8 月 20 日正式报到时却被告知由于高一招生人数未达预期,原本承诺的岗位无法安排,校方提出让小赵改教初二语文,薪资待遇保持不变。
在学校劝说下,小赵还是接受了安排。可入职后,他既要带两个班的语文课,又得兼任班主任," 日常工作量非常大,每天连轴转,休息时间少得可怜,常常只能睡四五个小时,实在受不了。"
于是小赵向学校提出离职,把手头工作交接完毕,并要求结算 10 天左右的工资,但学校拒绝支付工资,理由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工资不予发放。小赵觉得,这就是霸王条款。据了解,有十几位离职教师遭遇了同样的处境。

随后,记者联系了电白区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离职教师反映的相关问题,9 月 14 日上午,教育局联合人社劳动部门已前往杨梅中学开展现场处置,明确要求学校在两天内结清离职教师的工资。

来源:都市现场
原标题:《茂名一中学多名教师上班十余天离职拿不到工资,学校:合同约定 " 工作不满一月离职不发工资 ",当地教育局:已责令学校两天内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