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今天发布安全提示文章。涉外酒会上的 " 知音 "、签证处的 " 解围人 ",这些看似偶遇的 " 贵人 ",实则是 " 披着羊皮的狼 "。张某,这位本应前途无量的军工贸易公司业务骨干,正是在这些 " 贵人 " 的温柔攻势下,一步步滑向为两国间谍情报机关服务的深渊。
张某,海外留学多年,回国后入职某军工贸易公司。他能力出众、外语娴熟,常承担涉外工作任务,颇受领导器重。多年前的一天,在一场涉外公务活动酒会上,一名自称卢卡斯的 A 国外交官主动与张某搭话,夸其外语流利、业务精通,二人相谈甚欢,互留了联系方式。数月后,卢卡斯请张某帮忙翻译几页技术资料,并向其支付了几百美元酬劳。张某欣然应允,全然不知自己已踏入陷阱。
此后,卢卡斯频繁找张某翻译资料,且酬劳不菲。随着往来渐密,卢卡斯开始旁敲侧击,频频 " 请教 " 敏感问题:" 你们公司进口哪些装备?"" 你们公司和其他军贸公司怎么分工?" 张某逐渐意识到对方可能是间谍,但在金钱诱惑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选择了继续与对方 " 合作 "。从口述信息到提供纸质合同,他累计收受卢卡斯的 " 报酬 " 达数万美元。

当张某深陷 A 国的情报围猎时,B 国的间谍情报机关也在暗中布局。有一次,张某赴 B 国出差,在办理签证时遭遇刻意刁难,B 国大使馆工作人员迈克出面 " 解围 ",张某对此心生感激。不久后,迈克将助理萨拉介绍给张某,称两人年纪相仿,可以多交流。结识张某后,萨拉从家庭生活聊到工作发展,一步步拉近距离,再以 " 帮忙搜集资料 " 为由,不断提出更为敏感的要求。
很快,萨拉亮明自己是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的身份,声称自己需要完成情报搜集任务,要求张某提供纸质文件。张某心知自己又踩入了另一个泥潭,但为了对方 " 捞人平事 " 的许诺和源源不断的金钱诱惑,还是选择为 B 国间谍情报机关服务,向其提供了我军贸武器装备等敏感资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张某与两个国家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勾连情况,依法对张某实施抓捕。到案后,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张某长舒一口气:" 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可惜后悔也晚了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但等待张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张某案是一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感情拉拢和金钱收买的典型案例。从军工科研人员到驻外公职人员,从高校学者到普通企业员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 " 黑手 " 无孔不入。他们往往以 " 偶遇 " 建立联系,再以 " 小恩小惠 " 降低戒心,继而试探性索要非敏感信息,最后步步紧逼直至获取核心机密。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首戒" 破窗效应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惯用 " 温水煮青蛙 " 的方式,从嘘寒问暖到蝇头小利,步步为营,将我内部人员拉下水。我们必须牢记 "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守好反间防谍的第一道关口。
——严守底线红线。无论对方以何种名义相求、以何种利益相诱,只要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敏感信息,必须坚决予以回绝,任何侥幸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明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