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8 月 13 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介绍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系统在《法典》施行前后的落实准备情况。这部被称为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 集大成之作 " 的法典,将于 8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法典》施行后,天津生态环境执法将会在多个方面发生转变。

" 全面落实‘双罚制’。"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赵锋在发布会上表示。
据了解,过去单行法体系下,双罚制度适用范围窄、法定情形少,仅在重大污染事故、极端恶意违法中零星适用。《法典》正式确立的双罚制度,覆盖水、大气、土壤、固废、噪声、新污染物等多个环保领域的数据造假、闲置治污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既要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也要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同步处罚,彻底结束了 " 只罚企业、放过管理者 " 的情形。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郭承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举例说:今年上半年,一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当时仅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13 万元,直接操作的员工和签字主管未受个人处罚。"《法典》施行后,不仅单位受罚,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且五年内禁止从业;情节严重的,禁业年限延长至十年。" 郭承涛说,这打破了 " 罚企业不罚个人 " 的侥幸心理。
填补制度空白:实现生态环境法制化和系统化
据介绍,《法典》以 " 行为 + 后果 " 的完整逻辑整合各单行法规定,进一步明晰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郭承涛介绍,例如针对过去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缺乏罚则的问题,《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明确了超标排放及未采取防治措施的法律责任,可处 2 万元至 20 万元罚款,并配套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这一规定解决了电磁辐射违法 " 无法可依 " 的困境。
此外,在常态化强力惩戒方面,对暗管排污,整改期间屡犯违法,天津将精准实施 " 按日连续计罚 ",实现从 " 单次惩戒 " 向 " 持续追责 " 的根本转变。同时,法典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危害程度和主体差异设置了梯度化罚则——对违法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为,《法典》将单纯收集贮存与加工处置相区分,并针对个体工商户、企业分别设定不同处罚标准,既彰显对重大恶意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兼顾小微主体的实际承受能力,实现责罚相适应。
严执法与优服务并行:今年免罚金额超 1700 万元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一组数据:2026 年以来,全市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80 余件、处罚款 3500 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 6 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8 起。与此同时,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企业,今年已累计对 160 多起案件不予处罚,免罚金额超 1700 万元。
" 我们坚持刚柔并济。" 郭承涛表示,在对恶意环境犯罪行为保持 " 零容忍 " 的同时,天津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并推行 " 双书送达 " 机制——企业同步收到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今年已帮助 10 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形成 " 处罚—履责—修复 " 的完整闭环。
执法方式也在转变。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工况用电监控等科技手段已深度融入日常监管;天津全面推行 " 综合查一次 ",整合多部门、多事项检查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法典》施行后,天津还将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统一监管机制,解决污染异地转移,污染治理 " 各管一段 " 的难题。生态环境部门也将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沟通,实现 " 环保专业知识 + 公安侦查手段 + 检察法律监督 + 法院司法审判 " 的深度融合,让违法行为无处隐藏。
(津云新闻记者 霍艳华 实习记者 王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