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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 3小时前

上门女婿出轨女邻居并生育一子,女子用 17 年把二人送进牢房

两起案件,一个仍在路上,一个刚刚暂时落幕,却指向同一个令人心痛的真相——婚姻的忠诚,正在被一些人以最冷酷的方式践踏。

文 | 蒲琳

近日,江苏无锡朱女士申请销毁丈夫婚外胚胎遭拒案持续引发关注,原定于 8 月 11 日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离婚诉讼已确定延期,恢复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几乎在同一时间,四川巴中,另一桩重婚案尘埃落定。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的罗女士,2001 年经人介绍与上门女婿罗某仓促成婚。2009 年,她发现丈夫与同村熟人闫某某——两人均未离婚——以夫妻名义同居并怀孕。罗女士当即报案,却因证据不足难以立案。此后,她通过报案、刑事自诉、信访坚持维权,历经 9 年才得以立案,又历经 8 年司法程序。

整整 17 年。

2026 年 7 月 20 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罗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闫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判决生效了,但罗女士的追问没有停止——同犯重婚罪,为何刑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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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报道,罗女士与丈夫罗某实在 2001 年认识的。仅仅相处 20 天,在男方家人反复催促下,二人仓促成婚。随后,罗某作为上门女婿入赘罗家,便将姓氏由刘改为罗。婚后不久,罗女士与罗某便分开外出务工,二人陷入常年异地分居生活。

2009 年 4 月,罗女士得知消息,丈夫罗某在河北唐山与同村的闫某某同居,且闫某某已经怀孕,愤怒的罗女士赶往丈夫位于唐山工地的出租屋,随后罗女士与丈夫发生冲突,唐山当地警方介入。

罗女士称,对于闫某某她并不陌生," 她年长我几岁,我们两家距离很近,彼此熟识 "。

资料图,与本文案情无关

但当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立案。此后多年,罗女士通过刑事自诉、层层信访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持续反映此事,直至 2018 年案件正式启动刑事侦查。

此后,该案又历经 8 年司法程序。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罗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闫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二人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直到 2026 年 7 月 20 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罗某、闫某某在法定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重婚并生育一子,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也对法定配偶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二人重婚同居时间较长,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危害性大,且二人自始至终均不认罪,无悔罪态度。

7 月 31 日,闫某某被依法收监,至此两名被告人全部服刑。

罗女士称,十余年的纠纷,撕裂了多个家庭。儿子长期深陷家庭矛盾,内心压抑、性格叛逆;闫某某前夫的孩子、罗某与闫某某的孩子等,也常年承受流言压力,成为这场纠纷的间接受害者。

判决虽已生效,但罗女士仍对量刑尺度存疑。罗女士称,她目前已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申诉,尚在等待处理结果。她质疑,为何二人同犯重婚罪,却获刑不同," 法院给的解释是闫某某已经于 2016 年与前夫离婚,重婚时间相对较短,判决是综合考虑作出 "。

另据二审判决书显示,原判根据罗某、闫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所作量刑并无不当。

02

作为一桩历经多年司法拉锯的重婚案件,罗某、闫某某重婚案二审虽尘埃落定,但两名被告人刑期存在差异、量刑逻辑是否合理,成为本案核心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包含 " 有配偶而重婚 " 与 "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 两类情形,不属于必要共犯。司法实践中," 有配偶的一方 " 与 " 相婚者 " 是分别独立构成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规则量刑,法院可依据各自情节独立裁量刑罚。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连大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案中,罗某获刑一年八个月、闫某某获刑一年三个月,刑期存在 5 个月差距。在重婚罪最高刑期两年的法定区间内,该幅度虽相对有限,但被害人提出的 " 同罪不同判 " 仍具备讨论价值。从量刑法理来看,有配偶仍重婚的罗某,主观恶性通常更大,其在与被害人罗女士婚姻持续存续的情况下,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是直接破坏合法婚姻与一夫一妻制度的主体。司法惯例中,原生婚姻过错方的危害性一般大于第三方相婚者,法院据此对罗某从重裁量符合常规逻辑。

但连大有也指出,针对闫某某 2016 年与前夫离婚能否从轻处罚,确实存在法律争议。其离婚与否并不改变罗女士合法婚姻受侵害的状态。因此,二人刑期不同,更可能是法院基于 " 重婚者 " 与 " 相婚者 " 的身份差异,认为罗某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大,而非单纯因为闫某某 2016 年已经离婚。但若判决书中未明确论证这一量刑差异的充分依据,被害人提出的 " 同罪不同判 " 异议具有合理性。

两起案件,一个仍在路上,一个刚刚暂时落幕,却指向同一个令人心痛的真相——婚姻的忠诚,正在被一些人以最冷酷的方式践踏。

更令人心寒的是司法维权的漫长。罗女士从发现出轨到二审判决,走了 17 年。17 年,足够一个孩子长大成人,却不够一个女人讨回一个公道。

如今二人的刑期分别是 20 个月、15 个月——这些数字背后,是破碎的家庭、受伤的孩子、被辜负的青春。当法律的天平在量刑细节上反复斟酌时,那些被背叛的婚姻里,早已没有人能为受害者补上那 17 年的时光。

当我们谈论婚姻的时候,我们在保护什么?

是一纸证书的形式,还是那个在婚姻里付出过、相信过、受伤过的人?

答案,应该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部分资料来源:新 · 黄河、大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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