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股书显示,艾斯迪成立于 2017 年 8 月,主要从事汽车轻量化领域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的电驱系统、电控系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热管理系统、车身系统、底盘系统等关键铝合金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非道路用车及其他行业。
IPO 前,艾斯迪实际控制人为丁正东。丁正东现任公司董事长及控股股东天津鸿星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公司 8.66% 的股份,并通过天津鸿星间接控制公司 32.35% 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41.01% 的股份表决权。
根据申请文件,丁正东、杨远宗、竺稼等部分股东存在同行业任职经历,部分股东对外投资企业较多;公司挂牌时共有 5 名持股 5% 以上股东,分别为天津鸿星、竺稼、丁正东、浙江丝路和华宴创玺,持股比例分别为 32.35%、9.66%、8.66%、7.69% 和 5.17%,其中 2 名股东通过减持将持股比例降至 5% 以下,分别为竺稼持股比例由 9.66% 降至 4.95%,浙江丝路持股比例由 7.69% 降至 4.96%。
北交所要求艾斯迪:结合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的对外投资、任职履历情况、持股变动情况等,进一步梳理并说明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及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竺稼、浙江丝路申报上市前减持的原因及方式、与受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认定规避监管的情形。

竺稼减持公司股份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其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来,浙江丝路共减持 139.17 万股,其中 120 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情形。
根据对竺稼、浙江丝路的访谈,浙江丝路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系基金存续期即将到期,根据其内部决议处置其部分投资,故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竺稼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系获取财务投资收益。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申报上市前,竺稼减持公司股份方式为大宗转让,浙江丝路的减持公司股份方式以大宗转让为主,另有部分集合竞价转让。相关受让方与竺稼、浙江丝路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通过关联方认定规避监管的情形。
竺稼,男,1962 年 10 月出生,博士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4 年 12 月在谢尔曼 · 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5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摩根士丹利任董事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今任贝恩资本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