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20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出罚单,剑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针对以上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警告并罚款 6783.43 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23.982116 万元。
此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信贷管理部沈某良,被罚款 1 万元;普惠金融事业部杜某斌,被罚款 10 万元;风险管理部梁某,被罚款 10 万元;授信管理部莫某华,被罚款 10 万元;金融服务中心 / 营业部武汉金融服务中心陶某堃,被罚款 0.4 万元;营运与渠道管理部王某东,被警告并罚款 17 万元;个人金融业务部朱某,被警告并罚款 16.5 万元;法律合规部陈某梅,被罚款 6.5 万元;国际业务部吴某,被罚款 4 万元;金融机构部徐某婷,被罚款 3.5 万元;线上金融业务中心联盟商拓展部,网络金融部尤某红,被罚款 3.5 万元;机构业务部周某,被罚款 3.5 万元;太平洋信用卡中心邹某,被罚款 7 万元。
